(1)我学院应届中职毕业生须本人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新校区综合楼八楼招生处821室报名,信息采集,资格确认,临时身份证不能替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
(2)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
(二)密码发放网上填报志愿密码于5月28日首科考试前由监考教师向考生发放。网上填报志愿密码于5月28日首科考试前由监考教师向考生发放。网上填报志愿密码于5月28日首科考试前由监考教师向考生发放。
考试省招考办依据教育部要求和操作规程,对全省考生按考区统一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和考场。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报送教育部录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和黑龙江省“诚信龙江”网站,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成绩发布成绩发布时间为5月25日。考生可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查询本人成绩。以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均不为零的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成绩发布时间为5月25日。考生可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查询本人成绩。以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均不为零的总成绩为录取依据。
5.报名地点。 (1)我省户籍的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集体网上预报名; (2)往届中职毕业生和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报名; (3)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考生就读中职学校出具证明信,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教科盖章)原件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报名; (4)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学籍
(一)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三年或三年以上学制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 2.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须具有我省中职学籍且中职全程在我省就读,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考试省招考办依据教育部要求和操作规程,对全省考生统一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和考场。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报送教育部录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和黑龙江省“诚信龙江”网站,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一)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课(三科),技能操作,总分为500分。考试科目: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英、俄)100分;技能操作为200分。科目9:00—11:0014:30—16:305月28日语 文数 学5月29日英语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课(三科),技能操作,总分为500分。考试科目: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英、俄)100分;技能操作为200分。科目
成绩发布成绩发布时间为7月11日。考生可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查询本人成绩。以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均不为零的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成绩发布时间为7月11日。考生可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查询本人成绩。以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均不为零的总成绩为录取依据。
3.报名地点。(1)我学院应届中职毕业生须本人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新校区综合楼八楼招生处报名,信息采集,资格确认,临时身份证不能替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2)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
3.报名地点。(1)我学院应届中职毕业生须本人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新校区综合楼八楼招生处821室报名,信息采集,资格确认,临时身份证不能替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2)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