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招生办公室开展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招中的重大事项。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举报2016.7.5-2016.8.302016年9月7日以后接待地点长宁校区4号楼108室松江校区明镜楼B404电话021--电子邮箱jiwei@.cn

(二)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举报。监督电话:021-;邮箱:jiwei@.cn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违纪举报2015.7.6-2015.8.152015年9月2日以后接待地点长宁校区4号楼108室松江校区明镜楼B404电话021--电子邮箱jiwei@.cn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信访接待等工作2017.7.6-2017.8.302017年9月6日以后接待地点长宁校区4号楼108室松江校区明镜楼B404电话021--

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试招生校测工作方案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