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贵阳中医学院录取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科目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已满,同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总分偏低或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对考试科目、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如江苏等),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5.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1)开办“骨伤班”。为适应社会经济、卫生发展需求和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骨伤班”不设单独招生,在新生入校后,由录取到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新生自愿申请,经择优遴选进入该班学习。
(2)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3)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面向贫困县的定向专项计划,面向贵州省范围内的贫困县招生,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
6.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米、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7.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16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17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020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016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3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贵州中医药大学录取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4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5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

201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2018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2019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2017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2020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2016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