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二)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学院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5%。
(三)录取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录取时首先从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开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完生计划的专业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第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仍未完生计划的专业从填报第一志愿未录取且服从调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由我院调配录取,还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填报我院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按上述方式录取。对所填专业无法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院将作退档处理。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加分考生:按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六)外语语种要求: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招办和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九)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学院复查后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学籍资格。
(十)毕业证书:学生完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我院五年制大专前三年学费全免,后两年按大专收费标准执行。(大专阶段可以任选除语文、数学、英语教育及艺术类专业外的所有普通类专业)报考方式考生报考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在填报志愿时首先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代码:6300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线上考生。中考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也可以直接到学院报名(带上准考证、中考成绩通知单、户口簿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学院将通过四

奖、助、贷政策: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学院“奖、助、贷”资助体系,对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或资助。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四川甘肃重庆云南贵州小计文科理科对口类艺体类宝玉石鉴定与加工2015 35动漫制作技术11910 30广告设计与制作 50 50美术教育 90 90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50 50

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邮编:638000。

办学属性及层次: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部、省、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

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邮编:638000。

三录取规则一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二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三录取办法专业优先所填专业无法录取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四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控制线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

录取规则:(一)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二)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三)录取办法:专业优先。所填专业无法录取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录取时,投档成绩相

录取规则:(一)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二)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学院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105%。(三)录取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录取时首先从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第一专

录取规则:(一)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二)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学院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5%。(三)录取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录取时首先从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