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我院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对口中职学校于5月14日前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按照我院招生计划的1.5~2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对口中职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领导转段考核工作。推荐名单应向全校师生公示,说明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推荐理由等。公示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入我院考核程序。
2、各对口中职学校于5月12日前向我院网上提交“2016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报名汇总表”,通过公示的考生须提交下列纸质报考材料:
(1)2016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推荐表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户籍卡复印件
(4)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本人中职录取名册复印件或学籍名册复印件
(5)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其余两张准考证使用)
(6)初中毕业证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当年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7)《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报审加分材料(如还没有的可以暂时不提交)
(8)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有的可以暂时不提交)
(9)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外省户籍考生需在12月报考后提供)
(10)高考报名承诺书(外省户籍考生需签订并提供)
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
3、5月20日前,各对口中职学校将通过公示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报考材料报送我院招生办(免考申请须在5月14日前寄达我院)。
4、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复审考生报名资格,复审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口中职学校按照复审合格考生名单收取考试费,复审合格的考生等待学院寄发《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规划在6月中下旬进行转段考核)。

咨询及联系方式1、我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报考相关信息均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xx..cn/2、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0769-(传真)3、电子邮箱:zsb@.cn4、招生办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1A203办公室邮编:523808附件:1.2016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推荐表2.高职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转段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此项工作;2.成立转段考核综合实施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3.成立转段考核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评定等工作。4.成立招生考试与录取组,负责招生考试组织及录取的各项工作。5.成立转段考核监察保卫组,负责对考核、录取全过程的监督、纪检和保卫等工作。6.成立转段考核宣传后勤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要求所对应的技能证书。招生专业与技能证书要求表专业证书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机械制造与自动化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车工、铣工、电焊工、电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工、磨工、镗工、铸造工、锻造工、热处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电切削工、数控线切割工、数控电切削工、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操作员级、数控铣工中级(四级)及以上

考核实施办法(一)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负责实施单位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转段考核实施方案和招生简章2015年5月25日前学院(教务处、招办)转段考核组织宣传,按要求报送符合考核对象的学生名单2015年5月30日前各中职学校经学院确认后,发放准考证2015年6月上旬学院(招办)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转段考试2015年6月23日(上午专业理论考核、下午专业技能考核)学院、东莞理工学校雕刻艺术与家

录取原则1.学院将按照《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章程、考核成绩、招生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教育纪检检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2.依据转段考核实施方案,在中职学段第四学期,按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比例计算总分,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在2011年被东莞市轻工业学校(原:东莞市厚街专业技术学校)、东莞理工学校、东莞市经贸学校(原: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惠州商贸旅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原:惠州商业学校)、惠州工程技术学校(原:惠州工业科技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且有广东省户籍、正式学籍的学生。第十二条报考条件: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第三十七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我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3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工作。我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试点工作。

第三十三条奖学助学基本措施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3.设立学院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制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学制(年)招生计划学费(元/年)东莞理工学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东莞市轻工业学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惠州工程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惠州商贸旅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合计??300?住宿费:1200-1400元每年每生。我院可以根据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的招生规模和学生素质情况,申请增加或减少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