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或《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并于4月1日前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寄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获地、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干”称号者,总分加50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下的考生必须出具原始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2、中专学生按规定完成在校的学习任务后,学校负责向滁州及外地等企业推荐实习、就业。

2、学生按规定完成在校的学习任务后,学校负责向滁州及外地等企业推荐实习、就业。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2、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成绩合格。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皖招委〔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2016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图)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含艺术类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

6.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含艺术类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或《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并于4月1日前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寄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6.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含艺术类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或《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并于4月1日前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寄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