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日程安排时间内容1月15-20日考生报名,支付省联测报名考试费。3月12日-18日学院招生网公示免文化测试考生名单。3月19日-20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3月21日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参加省联测。4月12日学院招生网公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4月16-17日考生到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4月23日前学院招生网公布考生成绩、录取名单。

考核办法1、考核形式: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是省联合考试,由省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组织命题、考试。语文、数学、外语联测成绩以A、、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A级95分、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计入总分。2、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类型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备注文化基础考试3月21日考生所属省辖市

招生对象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目前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考手续。

3、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考生类别面试内容面试方式分值面试时间普通类考生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测试面试100分8分钟/人艺术类考生设计基础与表现能力测试现场绘画200分180分钟文体特长生文艺或体育方面的专项测试专项测试100分10分钟/人

3、邮寄地址: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施兴老师,联系电话:。本简章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学院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常州科教城内)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教学楼2205)乘车路线:1、常州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直达或乘B11转B1;

监督机制1、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

监督机制(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自主单独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三)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常

监督机制1、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3、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

监督机制1、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3、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

监督机制1、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