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三年内的外语成绩证明(须为全国性考试)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一、申请资格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申请人,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申请人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3.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6)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位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学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初审学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结合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二、申请程序1.2017年10月16日12:00至2017年12月8日12:00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cn/bm/)进行网上申请。2.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成功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后,需自行打印出“北京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表和其它材料一同寄送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3.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号楼107室,本科研究生项目办公室招生与市场部收,电话:010-62747014/7015,邮政编码:100871。4.

五、上课地点与学习方式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全日制学习。

3.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