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考生也可直接与接受调剂生的专业所在院(系)联系二级学院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赵老师0371-63556790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岳老师0371-86609676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孙老师0371-86609631机电工程学院谢老师0371-63556785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赵老师0371-86609561经济与管理学院彭老师0371-86609619MBA中心宋老师0371--86563580外国语学院陈老师0371-63556378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辛老师0371-63624448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杨老师

2、考生也可直接与接受调剂生的专业所在院(系)联系二级学院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赵老师037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韩老师0371-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孙老师0371-机电工程学院谢老师0371-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赵老师0371-经济与管理学院彭老师0371-MBA中心宋老师0371--外国语学院边老师0371-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辛老师0371-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杨老师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3.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3.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和复试成绩差异较大,应写出书面材料并及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建筑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3月22日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相近);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相近);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