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院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招生对象:1.2015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3.专业填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

其他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生组织机构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完成。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自主选拔招生计划:200人专业学制计划(人)学费(元/年)电梯工程技术三年1035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53500市场营销103500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123500酒店管理113500作物生产技术103500建筑工程技术273500工商企业管理173500园艺技术173500财务管理273500航空服务243500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规则1.凡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4月7日前到我院登记(凭身份证复印件、高中、中职学校证明)报名。2.我院根据考生面试及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4月14日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并公示。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技能考试合格的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院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学院于4月25日至30日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院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学院于4月25日至30日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院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院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