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8月底入学,但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
2.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并由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一条报名时间及办法考生于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进入“2017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考生身份证和考生号进入我院单招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报名。其中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高职对口考生,只

第十八条录取确认我院于2017年4月15日-4月21日将经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生可登陆学院门户网查询预录取结果。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7年4月16日—4月18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办(通慧楼102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录取通知书现场领取。逾期作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凡是被单招录取

第二十一条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学院按照2016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

3.考试内容及分值(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高职对口考生,需于2017年3月11日

第二十条助学措施1.奖学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也可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3.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学院统一组织笔试。

入学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但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录取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但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录取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第十九条入学待遇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8月底入学,但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2.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并由

第十九条入学待遇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8月底入学,但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2.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并由

第八条入学待遇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8月底入学,但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2.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并由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