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预录取:2015年4月10日,学院将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预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上予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4月10日-16日)。
2.二次征集志愿
(1)征集时间及对象:若专业计划有缺额,学院将于2015年4月16日9:00-17:00在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面向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2)预录取时间及办法:2015年4月17日,开展第二次预录取。预录时,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并将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3.首次、第二次预录取结果公布:2015年4月17日-23日,学院将经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生可登陆学院门户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4.录取确认: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5年4月23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办(通慧楼102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未到校作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凡是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1)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15年4月4日(星期六)下午16:00-18:00。

第九条助学措施1.奖学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也可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3.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十一条其它1.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2.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3.文中普通文理科考生均包含对口高职17个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

2.招生计划:100名(普通文科生34名,普通理科生46名,计算机类对口高职生20名)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第一条办学概况学院名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73)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办学性质:民办

3.文中普通文理科考生均包含对口高职17个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

1.成绩查询2015年4月9日前,学院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分发给各招生院校。2015年4月10日,考生可登陆学院门户网(http://www.)查询成绩,同时可联系学院申请成绩复核。

5.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七条录取程序1.首次预录取:2015年4月10日,学院将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预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上予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4月10日-16日)。2.二次征集志愿(1)征集时间及对象:若专业计划有缺额,学院将于2015年4月16日9:00-17:00在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面向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