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考(会考)成绩H由考生高中阶段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计算得到,普高生未能提供浙江省高中阶段各科高中学考(会考)成绩(等第)的视为自动放弃此项分,非浙江省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无效。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分别统计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课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中需填写高中学考(会考)等第,由高中所在学校确认并盖学校公章(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如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对不符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会考课程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
高中学考(会考)成绩ABCPE成绩折算(分)
高中学考(会考)成绩H由考生高中阶段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计算得到,普高生未能提供浙江省高中阶段各科高中学考(会考)成绩(等第)的视为自动放弃此项分,非浙江省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无效。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分别统计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课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中需填写高中学考(会考)等第,由高中所在学校确认并盖学校公章(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如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对不符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会考课程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
高中学考(会考)成绩ABCPE成绩折算(分)

考生自进入考场(候考室)起至考试结束前,除必要的文具以外,手机、书籍、讲义、笔记、电子辞典、计算器、U盘等物品不得带入考位(候考位),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现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位(候考位)的,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3、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九条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自主招生专业,报名后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10元。

1、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总分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中学考(会考)成绩H、文化课考试成绩W、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项P、素质特长项Q)按如下公式计算,总分为T,各科成绩的计算取整数(四舍五入),各分项计算及总分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在计算总分T时专业测试项P折算成满分100计分。考生应参加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中学考(会考)成绩H、文化

第十条、总分计算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中会考成绩H、文化课考试成绩W、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项P、素质特长项Q)按如下公式计算,总分为T,各科成绩的计算取整数(四舍五入),各分项计算及总分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应参加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一条总分计算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中学考(会考)成绩H、文化课考试成绩W、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项P、素质特长项Q)按如下公式计算,总分为T,各科成绩的计算取整数(四舍五入),各分项计算及总分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在计算总分T时专业测试项P折算成满分100计分。考生应参加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中学考(会考)成绩H、文化课考试

(2)单考单招考生总分T=W÷3×45%+(P+Q)×55%第十一条、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普高考生和单考单招考生分别按专业(大类)招生类别排序),额满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数、专业测试分数、文化课考试分数、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文化课单科权重)排序。第十二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三条、学校招

(2)中职考生总分T=W÷3×50%+(P+Q)×50%

(1)普通高中考生总分T=H÷9×20%+W÷3×35%+(P+Q)×45%高中学考(会考)成绩H由考生高中阶段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计算得到,普高生未能提供浙江省高中阶段各科高中学考(会考)成绩(等第)的视为自动放弃此项分,非浙江省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无效。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分别统计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课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