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其他规定依照《》(教民厅〔2013〕7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http:///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55/201001/xxgk_77777.html》(教民〔2004〕5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印

考试及录取1.硕士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博士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2.硕士生录取按照分省计划数和民族比例(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其中理工类和应用型专业录取人数不低于50%。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衡量,本校生源不足,可在计划内调剂合格生源录取。对西藏、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理工科类和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给予适当倾斜。博士生录取向民族工作重点

招生计划我校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博士10名,硕士50名,硕士生分省计划见附表。其中招收汉族学生不超过10%。

1.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网上确认系统里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不止一个图片,请合成一个PDF文件。

(4)毕业学校更名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或学历证书认证报告编号;

1.硕士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博士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

6.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及所在地民族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报考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