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网上报名申请
(1)时间:2015年3月6日8:00至3月10日17:00。
(2)申请方式: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我院招生代码:8149
2、考生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3月29日。
(2)确认要求: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核对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3、综合评价时间、考核内容和方式
(1)时间:2015年3月30-31日。
(2)考核内容:
①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按照考生高中综合水平(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省招生办提供为准,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组织测试后给出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其中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适应性测试、人际关系适应性测试、心里素质测试等;面试内容:仪表仪态、表达能力(2分钟自我介绍)、基本知识提问等。
②“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按照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文化基础主要测试语、数、外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实操水平。
4、预录取公示
(1)时间:2015年4月13日-15日
(2)公示信息:我院将预录取新生的基本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5、报到注册
(1)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5日
(2)注册要求:预录取考生务必按时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6、办理录取正式手续
(1)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30日
(2)录取办法:我院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签发录取通知书,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凡被我院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18,在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一条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至29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学院每年奖励学生3000余名,发放金额近200万元,奖学金覆盖率超过40%)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学院奖学金300—800元。减免学费:所有2015年综合评价入学新生第一年学费减免1600元。

第三条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18,在陕招生代码:814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6年3月6日至30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

招生计划及专业:1、招生计划:800名。2、招生专业: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测量、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视觉传达与艺术设计、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招生对象: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了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考生。

第十三条我院于2015年3月30日至31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按照考生高中综合水平(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按照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依据招生计划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省招生办提供为准,职业

报考程序:1、考生网上报名申请(1)时间:2015年3月6日8:00至3月10日17:00。(2)申请方式: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我院招生代码:81492、考生现场确认(1)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3月29日。(2)确认要求: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