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 10966
在陕招生代码: 811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地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占地面积1630亩,校舍建筑面积4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9亿元。拥有校内实验实训室22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1个、产学研示范基地11个。图书馆藏书87.9万册,电子图书62万册。
设有水利工程、建筑工程、交通与测绘工程、经济与贸易、机电工程、信息工程、旅游与管理、生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药物与化工、动物工程、文理分院等14个分院。开设8大类70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4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 编: 712100
学院网址: www.***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组织宣传教育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学生与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和各二级分院等部门组成。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及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电话:029-87083921 传真:029-87083940
招生咨询电话:
029-87083921 029-87083005
029-87083400 029-87084411
招生信息网: http://zjc.***/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单独招生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和专业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

第三条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966在陕招生代码:811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报名及考核办法第十条申请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要求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单独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报名申请。并于3月11日—27日在我院单独考试

(3)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复员军人,可申请免考文化基础考试。文化基础测试免试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计入总分,但必须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029-029-招生信息网:http://zjc./

怎样报考贵院单独(自主)招生考试?答: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4月20日(截止中午12:00)。现场确认时间4月16日-20日中午12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进入单独(自主)招生网上报名入口报名,按要求填写并打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报名。单独(自主)招生进程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

报考了贵院的单独招生考试,我还能够参加普通高考吗?答: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不影响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答: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不影响当年的普通高校招

第十九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住宿费:600元~1000/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966在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