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4月1日至2日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考生考场安排以现场确认信息为准,根据确认信息人数和考生类别即时编排。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为8分、C为6分、D为5分。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30分、为110分、C为90分。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考生注册考生注册确认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21日,地点在招生就业处。考生注册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进行录取信息确认。

2、优惠政策:2015年,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的考生,第一年统一减免学费1600元。

(2)坚持按考生报名志愿录取,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2015年4月10日前,榆林学院招生就业处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于4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1、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考生现场确认(1)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3月29日。(2)确认要求: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核对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1)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考生信息确认确认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4月1日至2日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考生考场安排以现场确认信息为准,根据确认信息人数和考生类别即时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