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普通高中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成绩划定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含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对中职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各类别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含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对艺术体育类特长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含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招生原则1、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3、凡当年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7)2015年4月16日~4月23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参加文化考试+面试考生的录取办法:(1)对普通高中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成绩划定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含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对中职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各类别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含

3、参加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考生的录取办法: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含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总分450分(其中文化考试成绩240分(按卷面成绩300分的80%折算)+技能测试成绩21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含

(一)文化考试(总分300分)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9:00-11:302.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学院自行组织阅卷评分。3.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

5、考生报名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试并须携带以下材料:(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二代身份证原件。(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4张。(4)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中职学生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各类体现特长的证书及证明原件。

(5)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参加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

(5)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0面试或技能测试。

3、参加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考生的录取办法: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含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总分450分(其中文化考试成绩240分(按卷面成绩300分的80%折算)+技能测试成绩21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参加文化考试+面试考生的录取办法:(1)对普通高中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成绩划定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含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对中职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各类别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