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器)考试科目:主专业、视唱、练耳。1.声乐演唱方向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演唱;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五线谱视唱技能。专业考试:声乐演唱——演唱作品

2.取得新疆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音乐专业志愿。

报名手续1.凡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介绍信(或当地招生部门统一办理的高考艺术类考生测试证)在各考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2.考生请按所在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艺术类报名,我院现场报名规则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和交纳考试费。【所有考生必须通过各省及自治区级别的音乐专业联考或统考

3.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等其它助学金和学校的特殊困难补助,也可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也可参照当地物价部门费用标准执行)。

专业考试要求、科目(一)音乐学专业【加试的副专业可根据当地考生实际情况进行删减】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一门乐器演奏能力,或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视唱、练耳。(注:主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演奏乐器不限。)【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主专业——作品一至两首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专业考试:器乐演奏——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专业考试:器乐演奏——1.练习曲一首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视唱、练耳——听辩音程、和弦、旋律音高;复调旋律听辩、视唱

招收专业、学制招收专业国标专业代码学制招生地区(外省)音乐学130202本科四年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音乐表演130201本科四年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舞蹈学130205本科四年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学费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专业本科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已含专业课学费)。2.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明德奖学金等。3.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等其它助学金和学校的特殊困难补助,也可根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