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到
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古老师收,电话0774-,邮政编码:543002。附表1:梧州学院2015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志愿学校一志愿学校二专业一专业一专业二专业二本人手机(非常重要)固定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收信人姓名邮政编码申请理由考生签名:年月日申请免试证明材料考生在报名时

招生对象我区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25号),要求符合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联系电话:学校招生办:0774-(传真)。

(四)我校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拟录取上报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报到和复查(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三)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报到和复查(一)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二)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三)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