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语能力测试(占复试综合成绩的20%)各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对外语能力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考核方式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九、复试监督和复核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2、督察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学院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3、各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接受考生复查,复查结果由学院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2、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能力,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办法和要求。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八、成绩核算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2、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7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30%3、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
2、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7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30%
5、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6、为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学校少量接收重点高校优秀应届调剂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