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招生人数和基本奖学金分配 2015年学院学术学位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见表2。 表2:各类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生类别推免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全国统考学术学位硕士51515专业学位硕士8820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基本奖学金分配 1、复试基本分数线:学科名称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土木工程力学 2、招生计划:21人(含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生9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生3人,考核入学3人); 3、每位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不得多于2名。 4、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下表。 各专业招生人数一览表学科名称土木工程力学合计总招生人数17421硕博连读、直博和考核入学12315剩余指标数516 5、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奖助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4.招生人数和基本奖学金分配 2014年学院学术学位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见表2。 表2:各类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生类别推免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全国统考强军计划学术学位硕士255302专业学位硕士13237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2014~2015学年度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9.调剂录取 原则上不接受校内外调剂生。

12.录取 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拟录取考生体检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发录取通知书。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7日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doc

八、成绩核算与录取 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综合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综合成绩=0.4×笔试+0.2×(外语听力+口语)+0.4×面试总成绩=0.6×(政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5+0.4×复试综合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优化学科专业和生源结构,严格规范管理,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保证质量、宁缺勿滥;本着自愿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鼓励相近专业间的跨专业培养,以促进学科交叉;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8.成绩核算与录取 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综合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综合成绩=0.4×笔试+0.2×(外语听力+口语)+0.4×面试;总成绩=0.6×(政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5+0.4×复试综合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3月28日14:30~16:30 地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体检时间:3月30日上午地点: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外语听力测试:3月29日8:30~8:50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9日9:00~11:00 外语听力和专业课笔试地点:由学校安排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 综合面试时间:3月29日14:30~18:00地点:见表3 外语口语测试时间:3月29日14:30~18:00地点:见表3 加试时间:3月29日11:00~13:00(同等学力考生)地点:见表3。 考生报到与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十一、录取 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拟录取考生体检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发录取通知书。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