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经复试确定录取名单后,各学科专业应于3月30日~3月31日组织完成学生与导师间的双向选择,并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培养计划。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复试小组提前通知考生。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有一定的科研课题和经费,方可招收研究生。每位导师指导的推免生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总人数不超过4人。 参与招收“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复试时在其所招收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推荐人选(不超过1生/导师),逾期不予补办,并须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其导师2017年博士生

六、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根据各类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与特点,认真组织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100分(其中听力60分、口语测试40分)、综合面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内容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各专业考试科目见表3。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分钟/生。外语听力测试集中进行,口语测试以对话形式进行。考生从事先印制的若干套口试试题中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 综合面试时间约20分钟/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心理品质

7.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3月25日08:30~11:30 地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体检时间:3月25日上午地点: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外语听力测试:3月25日14:00~14:20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5日14:30~16:30 外语听力和专业课笔试地点:建筑工程系、力学系、市政工程系考生安排在工学部5-203;工程管理系、岩土系考生安排在工学部5-313。 综合面试时间:3月26日08:30~18:00地点:见表3 外语口语测试时间:3月26日08:30~18:00地点:见表3 加试时间:3月26日11:00~13:0

三、招生人数和基本奖学金分配 2015年学院学术学位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见表2。 表2:各类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生类别推免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全国统考学术学位硕士51515专业学位硕士8820

1、调剂复试 (1)在同一二级学科内,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导师复试,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调剂导师复试。 (2)跨二级学科的考生不得调剂。跨学院调剂,原则上调入和调出专业相同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和调出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调剂。 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见附件1),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调出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线下考生不得调剂导师及专业。

七、调剂复试及导师提名复试 1、调剂复试 (1)在同一二级学科内,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导师复试,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调剂导师复试。 (2)跨二级学科的考生不得调剂。跨学院调剂,原则上调入和调出专业相同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和调出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调剂。 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见附件1),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调出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线下考生不得调剂导师及专业。 2、导师提名复试 在上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于学术科研成果突出且初

四、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我院2014年共有13名夏令营优秀营员总分超过300分,根据学校政策,可享受免复试待遇并享受与其他类型考生同等奖学金待遇。

9.调剂录取 原则上不接受校内外调剂生。

5.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程序 全日制专业学位按照学科专业相近或招生领域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出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及调入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要求进行。我院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部分研究方向接收调剂,接收调剂申请的研究方向和人数为:市政工程理论与应用方向接收2人,岩土工程理论与应用和桥梁与隧道工程理论与应用方向共接收1人。申请调剂者必须填写《武汉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并于2014年3月17日17:00前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后,学院将于2014年3月19日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已转

五、调剂政策 不接受校内外调剂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型研究生按照学科专业相近或招生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可互相调剂,要求初试成绩须上调出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及调入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调剂生初试成绩按照学院考生的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平均分的比值进行换算。 愿意调剂的学生必须填写《武汉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并于2015年3月20日17:00前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后,学院将于2015年3月22日前确定参加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