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阅相关复试办法及说明。

复试及拟录取1.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一般在10月份,具体日期以系统通知为准。 2.考生在复试报到时缴纳报名费、提交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有本人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③其他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专业英语考生成绩单、司法考试资格证

6、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经复试和体检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经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公示10天。已获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如期毕业和获取学位者,取消推免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推荐条件对推免名单进行审核,审定后的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举报或提出申诉。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查,公布处理结果,并向提出异议的学生书面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5.学校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2-83955181天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2-839550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115

5.学校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2-83955181天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5.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有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被举报存在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阅相关复试办法及说明。

5.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有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被举报存在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阅相关复试办法及说明。

5.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有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被举报存在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阅相关复试办法及说明。

5.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有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被举报存在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阅相关复试办法及说明。

5.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有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被举报存在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阅相关复试办法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