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各相关学院负责专业介绍和专业志愿摸底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可开展并完成自主分流。

4.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1)P0、P1、P2值的说明P0:学生高考成绩减去本省高考省控线的差值。(以第一次公布的省控线为准,如降分,按零分计,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P1:学习成绩考核分,满分为100分。P2:德育素质考评分,满分为100分。

(3)分流优先原则在计算机分流时符合优先原则的学生先进行专业分流,其他学生依据志愿顺序,按综合考评成绩P分数高低进行分专业,各专业人数达到各专业人数上限截止。

7.大类分流工作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开始,五月底之前结束。

8.公示期间,由基础教育学院对需要参加分流的学生开展分流方案说明和志愿填报说明;

(4)学习成绩考核分计算公式为:P1=(∑主干课程初修成绩×课程学分)/∑主干课程学分主干课程初修成绩为学生所修第一学期主干课的初修成绩。

(2)P0、P1、P2小于零分时按零分计,高于100按100计。

2.分流工作通过计算机“大类招生分流系统”实施,学生志愿填报、综合考评成绩计算均在系统中完成。

(3)各省高考分数均以750分满分计算,不是750分的,按照比例进行折算后计算P0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