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提档,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提档。 (二)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1.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 2.

(三)住宿费:按不同的住宿条件分档次收取,每生每学年850-1200元。

招生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面向中职直接招收本科生录取政策 学校面向中职直接招收本科生录取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江教试院〔2015〕35号)的规定执行。

(一)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联系电话传真学校网址招生网址微信公众号绍兴文理招生在线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5-,(传真) (二)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2000 (三)学校网址:www..cn

4.我校研究生处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询,电话0575-88348557,0575-88342707。

5.工商管理学位点——联系人:旷老师,联系电话:0575-88345089,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综合大楼C楼603

(一)联系电话:057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