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后进行。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实施,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三类志愿按照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先后顺序分别投档,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工作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15〕3号)。

(二)统一招生录取工作1.“零志愿”招生(1)“零志愿”招生由各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在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见附件1)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零志愿”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2)上海市回民中学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2.“名额分配志愿”招生(1)“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区县教

①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根据上报并公示的招生方案,按照招生计划,进行自主预录取,预录取人数不得大于招生计划数。学校组织预录取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签约,由学校将预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后,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已签约的预录取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1个志愿。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3个志愿。

(一)提前招生录取工作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1)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2)推荐生需填写《2015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名单报区县教育局或有关委、局、控股(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url=www..cn或www..cn]www..cn或www..cn[/url]),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1)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2)推荐生需填写《2015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名单报区县教育局或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审定,审定名单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4.中职校航空类、艺术类、自荐生(以下统称“中职校自主招生”):4个志愿。部分试点学校的国际课程班招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2.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后进行。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实施,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三类志愿按照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先后顺序分别投档,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工作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