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注:生和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注:生和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2009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③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硕士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④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位);⑤不能跨学科门类报考。注: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二、报名程序和方法1、考生从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应信息。请认真审核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报名后,请记录好报名凭证号,切勿随意泄漏。注意,报名网页请用低版浏览器或用IE9等高版本浏览器兼容视图。2、网上填报后,打印“报考登记表”、“信息确认表”、“专家推荐书”(共两份,由两位专家分别推荐),并按要求填写表内相关内容后连同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加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报考费(220元)于2015年1月23日至24日通过顺丰快递(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