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根据录取进程,持续更新)省市名称文化分数线外语分数线专业合格线(造型/设计/书法)造型类加权分数线设计类加权分数线书法加权分数线艺术教育文化线风景园林文化线建筑学文化线理论类文化线北京37060233/225/23571.72772.11371.253 555 501天津37060233/225/23574.97372.580 505河北38060233/225/24072.69372.00073.267 443山西39060233/230/24071.54072.38072.160 内蒙古36060233/230/23572.38772.093 辽宁37060233/230/23572.19372.59377.053 456456吉林38060230/230/23571.64771.667 433黑龙江36060233/230/23570.58772.36074.147 450437上海 225/215/235 江苏24050233/228/23572.15273.00974. 284浙江 233/228/235 安徽40060235/228/23573.82074.08774.433 福建36060235/230/23577.60074.613 568493江西 233/230/235 山东37060233/228/24072.23372.06073.340 450河南 233/228/240 湖北 233/230/235 湖南 233/230/235 广东 233/228/240 广西38060233/230/24071.83372.347 488 470海南 233/230/235 重庆36755230/225/23571.33370.97373. 四川38060233/228/23571.60771.32773. 贵州 235/230/235 云南 233/230/235 西藏 225/220/235 陕西36060233/230/23572.64069.353 486甘肃37058235/230/23571.73370.767 415 490青海230/225/235 宁夏233/230/235新疆24060233/230/23573.50073.70073.500 287新疆定向.783
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新疆区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第一次填报:2019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第二次填报:2019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

1、我院2014年自主招生专业含艺术类、普通文理类专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

(一)造型类、设计类、书法专业报考要求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1.报名方式:考生选择考点面报和参加专业考试。2.考试方式: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报考

(一)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专业报考要求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报名考试费各220元/人。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报名考试费各220元/人。1.四川美术学院网上报名:

1、凡第一志愿组报考我院,成绩居于各省考生排位4000名(包括第4000名)之前的考生,入学时奖励20000元人民币。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大类志愿。我院2019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

第二阶段:7月26日至30日。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一天(即7月1日17:00时、7月29日17:00时),各市、县(市、区)招生机构和中学(报名点)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录取原则:1、陕西籍考生: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非陕西籍考生: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录取原则: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4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不含艺术教育)、设计类(不含建筑学、风景园林)、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校将优先录取,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根据录取进程,持续更新)省市名称文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