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招生专业2014年录取分数类别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文化相对成绩综合成绩备注北京设计学类高分.48综合成绩不含专业前35名低分.23美术学类高分625556 低分562.5449艺术设计学(史论)高分196113.45(641分)113.45 低分173108.50(613分)108.50外埠设计学类高分680123.23226.75综合成绩不含专业前35名低分537.576.86广东省198.51其他省195.45美术学类高分650101.63 低分广东575分71.58 广东专业课成绩并列575分者文化课成绩不低于442分其他省562.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62.5分者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4.41艺术设计学(史论)高分191120.16(620分) 江苏省要求两门选修测试科目要求达到A低分170重庆116.94(649分)其他省112.26注2015年“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名称改为“艺术史论”。

5.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7.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④往年在全国八所专门美术学院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任何一个专业考试考点被认定舞弊的考生;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概况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办学条件完善,设备齐全,环境优越。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院开设有美术学、书法学、绘画(含商业插画方向)3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设计学院开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动画(含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公共艺术等8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建有虚拟现实实验室、平面设计实验室、数字艺术CAD实验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1.艺术史论专业录取考生需和校方签订相关协议。

1.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第二十一条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根据本章程和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2013年录取概况地区招生专业2014年录取分数类别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文化相对成绩综合成绩备注北京设计学类高分.48综合成绩不含专业前35名低分.23美术学类高分625556低分562.5449艺术设计学(史论)高分196113.45(641分)113.45低分173108.50(613分)108.50外埠设计学类高分680123.23226.75综合成绩不含专业前35名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