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根据科类填报专业,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中职考生只能填报对口或相近专业。

第十九条考试安排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4月12日考试地点: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84号。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2)联系传真:(0532)招办QQ:学院网址:http://.cn点击“招生信息”查看“单独招生”专栏

第二十一条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入学考试语种为英语。

2、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现场缴纳。

第五条学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84号邮编:266071

3、考生自带文具(蓝黑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即可,不填涂答题卡)。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专业设置学院设有航海系、机电系、船舶与海洋工程系、物流与航运管理系、外语系、基础部和福州路分院。学院开设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安全技术管理、海洋工程技术、国际航运业务管理、物流管理、港口业务管理、会计、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等专业。

(二)报名方式: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于3月3日-4月7日登陆我院网站(.cn)“单独招生”板块进入“单独招生报名”专栏,按照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自行打印《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第十七条专业志愿填报方法考生根据科类填报专业,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中职考生只能填报对口或相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