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青岛大学201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名表》

四、收费标准和办法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备案标准和学校政策执行。我校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的总学费标准及其收取方式等请咨询医学院。

(三)外语统考1、考试科目:英语(国家医考中心负责,全国统一试卷)。2、报名考试费:120元。现场报名时收取现金。3、考试时间:2015年3月7日8:30-11:30。4、考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具体发放事宜另行网上通知。5、据国家规定,全国在职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在校外语合格成绩超过有效期的学生,如本次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考试,必须按照2015年的要求完成网上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并现场提供前述所需材料②③⑦⑧。

1.《青岛大学201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计划招生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及其招生导师信息见《青岛大学2015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招生计划130人。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考生被正式录取后,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按照《青岛大学关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规定(暂行)》(青大研字[2013]5号)完成学业,达到《青岛大学关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大学位字[2013]2号)要求,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考生被正式录取后,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为3-6年。申请者应按照《青岛大学关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规定(暂行)》(青大研字[2013]5号)的规定,完成《青岛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学分、发表学术论文和临床技能及科研能力训练等各项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细则》(青大学位字[2008]8号)、《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细则》(青大学位字〔2013〕2号)等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青岛大学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地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考生被正式录取后,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为3-6年。申请者应按照《青岛大学关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规定(暂行)》(青大研字[2013]5号)的规定,完成《青岛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学分、发表学术论文和临床技能及科研能力训练等各项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细则》(青大学位字[2008]8号)、《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细则》(青大学位字〔2013〕2号)等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青岛大学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地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考生被正式录取后,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为3-6年。申请者应按照《青岛大学关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规定(暂行)》(青大研字[2013]5号)的规定,完成《青岛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学分、发表学术论和临床技能及科研能力训练等各项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细则》(青大学位字[2008]8号)、《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细则》(青大学位字〔2013〕2号)等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考生被正式录取后,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按照《青岛大学关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规定(暂行)》(青大研字[2013]5号)完成学业,达到《青岛大学关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大学位字[2013]2号)要求,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