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范围为2015年普通高校考试高职(高专)招生有缺额,并有注册入学招生意愿的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第十一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专科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第十二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三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自2016年起我校实行学分

第十一条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学费标准为:普通专科(高职类)专业7000-8000元/年,艺术类普通专科(高职)专业8800-9800元/年,春季高考(高职类)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学校住宿费标准:700—14000元/年。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自2016年起我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详情参见《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此收费管理办法折算后的年学费标准为:本科专业15800-19800元,专科专业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9500元。学校住宿费标准:700元-1500元/年。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生录取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1.在今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向青岛滨海学院申请注册入学。2.注册入学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的注册入学计划为准。3.学院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注册入学录取的有关规定,对投档考生按

4.本方案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2—,,,,纪检监督电话:0532—网址:http://zsbgs..cn招生咨询电话:0532—,,,,纪检监督电话:0532—网址:http://zsbgs..cn

组织机构及职责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同时设立纪检监察小组,监督注册入学录取工作。2.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注册入学录取及其相关工作。

1.学校学费标准:专科普通类专业:7800元-8800元/年;专科艺术类专业8800元/年。学校住宿费标准:800元-1200元/年(8-6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