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1.江西师范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人陈述;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学校教务处书面证明;5.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与学校教务处出具的CET4成绩证明或六级证书复印件;6.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

补偿计划申请程序。申请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的应届生需符合《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宁大校发〔2015〕174号)中规定的推免生推荐条件,所学专业与以上接收专业相同或相近,填写《补偿计划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于9月18日之前将申请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申请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1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申请办法1.申请人请到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主页(http://graduate..cn/)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1、申请表2、个人陈述表3、推免资格证明等)。并于2013年9月25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两份)寄(或送)至我校硕士点所在学院,过期不再受理申请;2.学院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研招办将于2013年9月28日

陕西师范大学接受专业为:物理学一级学科内(1人)、化学类(1人)、生物学一级学科内或生态学(1人)。东北师范大学接受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1人)。

陕西师范大学接受专业为:物理学一级学科内(1人)、化学类(2人)、无机化学/物理化学(1人)。东北师范大学接受专业为:数学/统计学(1人)。

申请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接收我校推免生补偿计划的应届生需符合我校推免生条件。

申请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接收我校推免生补偿计划的应届生需符合我校推免生条件。

陕西师范大学接受专业为:物理学一级学科内、化学类、材料物理化学。华中师范大学接受专业为生物学或生态学(大英六级),若所学专业与以上接受专业相近、已通过所在学院推免复试工作的同学,拟申请补偿计划,需填写申请表(附件1),于9月17日之前将申请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4年9月15日附件一:补偿计划申请表

申请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接收我校推免生补偿计划的应届生需符合我校推免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