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新增了省属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重点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学生的招生计划,在去年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基础上,新增高校专项计划。上述招生类型的招生范围、条件、办法等请查阅相关文件。

4.考试日程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具体安

(一)照顾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规定,经商省有关部门,并报经省政府批准,从2015年起,我省照顾加分政策调整如下:1.取消项目。一是取消了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的加分项目;二是取消了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本科平行院校志愿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的照顾投档政策。2.调整项目。少数民族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

命题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组织高考命题工作。命题工作要确保试题质量和命题安全,发挥命题对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导向作用,使之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推进中学课程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组织高考命题工作。命题工作要确保试题质量和命题安全,发挥命题对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导向作用,使之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推进中学课程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组织高考

招生计划的接收和公布省考试局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和各有关招生学校报给我省的分专业计划及说明进行核对、汇总、编辑,并通过《填报志愿指南》专刊向考生公布。省考试局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和各有关招生学校报给我省的分专业计划及说明进行核对、汇总、编辑,并通过《填报志愿指南》专刊向考生公布。

2.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须选择选修测试(以下简称“选测”)科目两门,必修测试(以下简称“必测”)科目五门。其中文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历史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

(一)考试科目我省实行“3+3”的高考科目设置,其中:报考文史类和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文)、英语(含听力)、政治、历史、地理。报考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理)、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我省实行“3+3”的高考科目设置,其中:报考文史类和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文)、英语(含听力)、政治、历史、地

关于“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部分2014年教育部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一步规范了对普通高校招生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我省在相关政策文件中都相应调整、增加了有关内容。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从促进入学

关于招生类型今年我省新增了省属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重点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学生的招生计划,在去年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基础上,新增高校专项计划。上述招生类型的招生范围、条件、办法等请查阅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