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的科研条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的科研具体条件按各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及各学科专业情况、参照学校低条件制定的具体条件执行。学校低科研条件如下:1.基本条件为有主持的在研课题: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独立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其中横向项目到帐经费文科不低于1万元、理科不低于2万元)。2.若未达到上述基本条件,但近三年主持过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亦可作为招生资格的参考条件。

五、关于我校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采取硕博连读培养模式的说明: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的培养机制,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我校将从2014年起,只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遴选优秀学生采取硕博连读方式培养。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1)本校全日制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博士生应于入学二个月内,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并由导师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5.本表可增页,一式三份,分别由研究生秘书、导师和研究生本人保存(正反打印)。南京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学号姓名导师姓名及职称一级学科学科方向学院课程类别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修课学期考核方式开课单位主讲教师1234考试考查公共学位课硕士第一外国语4√√√大外部大外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2√√马克思主义学院马院安排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2选1181√√马克思主义学院马院安排自然辩证法概论181√√马克思主义学院马院安排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必修环节方向选修课跨学科跨层次选修课补修课总学分:学分学位课(公共学位课+基础学位课+专业学

4.硕士生应于入学二个月内,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并由导师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2.必修环节一般应填写实践实习,也可按各学科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