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详见http://jc.***.cn/jczs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相关说明:1.2014年我院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在江苏省普通类以单独代码1852进行招生(其他专业在江苏省招生代码为1803),江苏考生在正常参加文科或理科高考,同时参加江苏省空乘类专业联考(联考通知详见http://jc..cn/jczs/)并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后,可以在本三批次我院1852代码填报该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

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1.学院录取遵循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2.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院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如生源质量优异,我院将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追加计

第四章计划与录取第十一条招生计划: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申报当年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统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及行业布局、就业去向、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对招生计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第十二条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我院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3.各地区招生工作组:联系方式详见http://jc..cn/jczs

3.各地区招生工作组:联系方式详见http://jc..cn/jczs

3.各地区招生工作组:联系方式详见http://jc..cn/jczs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