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招生免试
1.中职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录取。
2.普高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科竞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录取。
3.近三年参加安徽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球类、田径和健美操类比赛获奖的,可申请免试录取,
说明:申请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站报名,考生在2015年4月6日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体育比赛的还须提供秩序册和成绩册)、免试录取申报表(申报表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到我院招生办办理免试申报手续,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确认。经学院审核、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可免试预录取。
(二)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制免试入学
享受校长推荐制学校资格认证:2015年3月15日前,安徽省所有高中和中职学校校长均可以学校和本人名义向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提交《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校长实名推荐制”申请表》。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学校的办学特色、生源质量及我院近三年录取情况等因素,对提交申请的学校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学校,将获得我院“校长实名推荐制”的资质,并分配推荐名额。未能通过评审的学校,当年所推荐的学生不具有“实名推荐制”的性质,不享有“实名推荐制”学生所享有的优惠条件。
1.被推荐学生的条件
⑴应届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⑵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
⑶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
⑷无不良记录,考试无作弊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
⑸学业水平成绩总评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者。若特长或技能较突出者,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要求。
2.说明
⑴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
⑵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质,所推荐学生一并取消报名资格。
⑶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4月6日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校长推荐申报表(申报表请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到我院招生办办理校长推荐免试申报手续,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确认。我院根据学校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推荐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获得推荐免试考生相关信息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3.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加20分。

(二)自主招生加分1.中职考生:⑴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国家级、省级奖励的,分别加20分、10分。⑵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体育运动会奖项或名次的,分别加20分、10分、5分。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⑷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加10分。⑸获得市教育局举办的学科知识竞赛奖项或名次的,加5分。⑹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

第二十四条免试及加分政策本免试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网上报名填报我院志愿,且达到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一)免试1、中职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录取。2、普高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科竞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录取。3、近三年参加安徽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球类、田径和健美操类比赛获奖的,可申请免

第二十四条免试及加分政策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2.中职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航空服务专业面试成绩×70%+自主招生加分。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增加本专业单独面试,重点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200分。未参加该项面试的考生不参与航空服务专业录取。说明:各项测试内容和方案,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二)加分政策1.烈士子女:10分;2.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市级及以上表彰):10分;3.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5分,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10分;4.中等教育阶段市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奖者:5分,省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奖者:10分,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奖者20分;备注: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入学测试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

第二十四条自主招生免试及加分政策(一)自主招生免试:1.中职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入学。2.普高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科竞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入学。3.申请免试考生也需于规定时间内在我院自主招生网站报名,在2014年4月11日之前到我院办理免试入学申报手续,经学院审核、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可免试直

第二十四条自主招生免试及加分政策(一)中职考生:1、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入学。2、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加20分。3、获得市教育局举办的学科知识竞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加10分。4、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国家级、省级奖励的考生,分别加30分、20分。5、获得国家级、省

第二十四条自主招生免试及加分政策(一)中职考生:1.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制,被推荐考生可免试直接入学。2.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入学。3.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加20分。4.获得市教育局举办的学科知识竞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加10分。5.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国家级、省级奖

第二十四条自主招生免试及加分政策(一)自主招生免试1.中职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录取。2.普高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科竞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录取。3.近三年参加安徽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球类、田径和健美操类比赛获奖的,可申请免试录取,说明:申请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站报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