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院校负责,自我约束,公开监督的原则。
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同属2015年甘肃省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学历及待遇相同。

命题原则和依据综合文化知识的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为指导,突出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的考查。

录取原则和办法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2.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纳入学院2018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录取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3.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其它学校;现代学徒制培养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其它专业。4.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

(二)指导原则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2、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原则;3、坚持院校负责,自我约束,公开监督的原则。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同属2014年甘肃省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学历及待遇相同。

录取原则和办法:(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二)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所报专业,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2)全省计划录取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且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10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且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10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58个连片特困县录取原则:采取“一县一线,择优录取”的方式,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采取“一县一线,择优录取”的方式,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单独招生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院校负责,自我约束,公开监督的原则。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同属2015年甘肃省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学历及待遇相同。

6、录取原则: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1)58个连片特困县录取原则:采取“一县一线,择优录取”的方式,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采取“一县一线,择优录取”的方式,以

招生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探索高职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学校单独招生改革和优秀学生选拔途径,探索有利于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的导向制度。(二)指导原则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2、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原则;3、坚持院校负责,自我约束,公开监督的原则。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同

录取原则和办法:(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二)录取办法:1、75个贫困县区: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