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联考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六、联系方式兰州大学管理学院,联系人:唐老师咨询电话:0931-8912452,电子邮箱:lzumpa@.cn

三、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复试时考核)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五、学制与学费学制:三年;学费:10000元/学年。

二、报考条件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农业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一)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二)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

二、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