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职招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1号,邮编:364000。
第四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第六条 学历学位: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给予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工、文、理、农、教育、经济、管理、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院校。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新颁布的当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新颁布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三条2018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第十四条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2004〕16号、闽价费〔2012〕408

第十九条助学办法: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报到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手续。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4.社会助学: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等。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第十一条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第十二条学校根据闽价费〔2014〕18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根据市物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住宿费用。第十三条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录取新生调档比例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录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第十一条2015年高职招考本科招生计划总数为220名,其中面向高中90名、面向中职130名。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第十二条学校根据省、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用。第十三条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录取新

第二十一条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奖学助学政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第三条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1号邮编364012第四条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第六条学历学位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的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龙岩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龙岩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七条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工文理农教育经济管理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院校

2022年龙岩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职招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第三条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1号,邮编:364012。第四条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职招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第三条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1号,邮编:364012。第四条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职招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第三条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1号,邮编:364000。第四条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