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计划序号系别校区专业学费科类计划1土木工程系南建筑工程技术5000理工1002土木工程系南工程监理5000理工503城建交通系南道路桥梁工程技术5000理工1004城建交通系南工程测量技术5000理工505设备工程系南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5000理工1006建筑艺术系南室内设计技术5000理工257建筑艺术系南环境艺术设计5000理工258工程管理系南建筑工程管理5000理工759建筑经济

报名条件及办法(一)报名条件已参加我校单招考试,成绩在150分以上未被录取考生均可报名。(二)报名时间4月17日8:00——4月20日12:00(三)报名形式网上报名(四)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两个志愿,没有服从志愿。

(三)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三)确认考生对网上报名信息可以通过考生本人、家长或考生所在学校三种方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4月9日10:00-4月9日17:00;4月10日8:00-11:00)。1.考生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2.家长确认: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

(一)确认办法补录后的预录取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校做补录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确认并领取通知书者视为正式录取,不按规定时间到校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第二十条 违规处理: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三章“违规处理”。

报名条件1.符合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完考报名的高中考生。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命题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违规处理: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三章“违规处理”。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