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布招生计划:9月16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16日9:00-12:00
3.院校审核:9月17日14:00-9月18日16:00
4.考生确认:9月19日12:00前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招生,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全部合格,有一科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具有考生本人注册的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考生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等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不用提供从业证明3不具有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考生本人注册的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考生提供国家认可的医药及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业证明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从业证明加盖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章4以上审核材料均需复印至白色4纸并按照身份证学历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业证明的顺序左侧装订在首页注明考生的考生号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参加山东省2015年春季或夏季高考未被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选择我校对应的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2具有考生本人注册的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考生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等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不用提供从业证明答案来源于2022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其他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或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方案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由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负责解释。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组织机构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

(二)第二轮1.公布招生计划:9月20日8:00前2.考生申请:9月20日9:00-12:003.院校审核:9月21日14:00-9月22日16:004.考生确认:9月23日12:00前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于填报志愿前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一)第一轮1.公布招生计划:9月16日8:00前2.考生申请:9月16日9:00-12:003.院校审核:9月17日14:00-9月18日16:004.考生确认:9月19日12: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