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四、报名(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28日,每日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

(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28日,每日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专业原则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未对原毕业专业有要求的招生专业除外。

一、学校简介海南医学院的起源可追溯到1947年林筱海先生创立的私立海强医事技术(职业)学校和1948年宋子文先生创建并任第一任董事长的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1951年这两所学校合并为海南医学专门学校。1983年并入海南大学成为海南大学医学部,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建立海南医学院,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占地628亩,设有城西学院路和龙华路2个校区。学校设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3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设21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涵盖4个学科门类。内设15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1.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具体详见《海南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http://portal..cn/yzw/zsdt/2014-09-02/57812.html。

八、招生联系方式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1199联系人:周老师石老师电话/传真:0898-6689178966891955邮箱:hyyjsb@http://www..cn/webapps/yjsy/shuoshi/20140929/mailto:hyyjsb@网址:www..cn/webapps/yjsy/

六、说明1.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18年硕士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2.本科为非临床医学类的考生录取为临床医学学术型研究生,能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当年国家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文件为准,与我校无关。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六、说明1.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16年硕士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2.本科为非临床医学类的考生录取为临床医学学术型研究生,能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当年国家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文件为准,与我校无关。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七、说明(一)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二)考生填写通讯地址时一定要详细准确(包括城市、街道、单位名称等),以便及时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以及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四)本科为非临床医学类的考生录取为临床医学学术型研究生,能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当年国家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文件为准,与我校无关。(五)研究生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