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海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875
第五条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邮政编码:571127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海南省教育厅在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办学特色:学院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以培养经济管理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现有在校学生8000多人,2015年有36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27个省份招生。学院大力开展校企合作,现建有107个校内专业实训基地,16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24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与中德诺浩集团、海南金光集团、洲际酒店集团、海南逍遥旅游集团、海南光明会计人才优配管理公司等企业合作,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就业满意度在稳步提升,先后荣获了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院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韩国南首尔大学、俄罗斯后贝加尔国立大学、台湾大同技术学院等境外二十多所高校开展合作,每年选派大批学生外出学习交流,拓展学生的视野。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2015专科文科305--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2015专科理科218--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2015专科文科305--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2015专科理科218--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辽宁2015专科理科299--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辽宁2015专科文科326--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辽宁2015专科理科299--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辽宁2015专科文科326--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2015专科理科277--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2015专科文科261--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2015专科理科277--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2015专科文科26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代码13875国标第四条学校名称海南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邮政编码571127第六条学校性质省属院校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第九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提交海南省教育厅报教育部电子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代码:13875(国标)第四条学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875第五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海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875第五条学校地

总则(一)为保证学校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总则(一)为保证学校2012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海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875第五条学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