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首先对本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然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本院的实施办法告知学生;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对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4.学院接到学生申请后,对其申请条件进行认真核实,根据《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进行综合评定,依照综合成绩排名提出初步名单,在全院公示三天,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
5.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负责查证落实,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然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评审程序1、个人提出申请,各系部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遵守校规校纪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具体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推荐。2、国家奖学金先由各系部分别推荐1名(截止到9月18日上午十点前)、学校统一公开评审,后确定推荐人选。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等额评定,于9月25日上午十点前将评定结果汇总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xsc@163.

第十一条名额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年分配给我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总人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实行等额评审。

第十六条申请条件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

第十五条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第四条申请条件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1.学院将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本院的实施办法告知学生;2.学生本人对照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3.学院接到学生申请后,对其申

第三条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四条申请条件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1.学院将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本院的实施办法告知学生;2.学生本人对照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第十八条申请与评审1.学院首先对本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然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2.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对照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3.学院接到学生申请后,组成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名单后在全院公示三天,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第十二条评审程序1.学院首先对本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然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2.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本院的实施办法告知学生;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对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4.学院接到学生申请后,对其申请条件进行认真核实,根据《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进行综合评定,依照综合成绩排名提出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