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本科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二)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
(三)招生考试过程接受安徽省考试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一)文化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所有考生均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地点由各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考生于4月15-24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于5月18日后登录该系统查询文化课考试成绩。考试时间:时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15:304月25日语文数学4月26日政治英语

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51-(体育科学学院)0551-(招生与就业处)监督电话:0551-(二)联系邮箱:zsb@.cn(招生与就业处)(三)联系人:招生咨询:0551-招生联系人:王强办公电话:0551-招生与就业处传真:0551-附件:1.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2.合肥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考生体检表3.合肥师范学院运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与复试,考生必须做好准备,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入学的,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生源所在地。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的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对具备国家一级(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运动员实行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4.排球、手球、体操、橄榄球、击剑、自行车项目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其他项目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报考手球、足球等守门员的按一般运动员考核方案进行,不单独进行守门员专项考核);符合全国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

(二)体育专项考试1.报到时间:2015年4月27日18:00点前;2.报到地点:合肥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运动系办公室;3.术科考试准考证:2015年4月27日下午18:00前凭身份证到报到地点领取;4.术科考试时间与地点:2015年4月28—29日(详见术科考试准考证);5.术科考试内容方法与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

招生项目田径(100米、200米、女100栏、男110米栏、400米、400米栏、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男女全能)、篮球、乒乓球、足球、皮划艇、赛艇、射击、排球、手球、体操、橄榄球、击剑、自行车。

说明1.完成本科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2.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3.招生考试过程接受安徽省考试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4.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

说明1、完成本科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2、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3、招生考试过程接受安徽省考试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4、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

说明(一)完成本科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二)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三)招生考试过程接受安徽省考试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四)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