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国家《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的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对具备国家一级(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运动员实行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说明(一)完成本科学习计划,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二)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三)招生考试过程接受安徽省考试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四)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与复试,考生必须做好准备,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入学的,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生源所在地。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4.排球、手球、体操、橄榄球、击剑、自行车项目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其他项目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报考手球、足球等守门员的按一般运动员考核方案进行,不单独进行守门员专项考核);符合全国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

(二)体育专项考试1.报到时间:2015年4月27日18:00点前;2.报到地点:合肥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运动系办公室;3.术科考试准考证:2015年4月27日下午18:00前凭身份证到报到地点领取;4.术科考试时间与地点:2015年4月28—29日(详见术科考试准考证);5.术科考试内容方法与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

招生项目田径(100米、200米、女100栏、男110米栏、400米、400米栏、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男女全能)、篮球、乒乓球、足球、皮划艇、赛艇、射击、排球、手球、体操、橄榄球、击剑、自行车。

2022年合肥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2021年合肥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2.在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依据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具备一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

录取原则1、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2、在文化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的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对具备国家一级(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运动员实行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