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1)总成绩不低于280分,由高到低录取。
2)总分相同时,文化基础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基础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工程技术类和计算机类的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
4)我校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备案与公示:学校根据录取程序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5月4日—11日将拟录取结果提交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备案后,学校通过单独考试招生网站公示录取结果,并接受考生录取查询。
3.发放通知书:录取结束一周后学校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联系地址)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3.录取规则(1)进入预录取阶段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根据投档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2)总分相同时,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3)文化素质考试(免试学生除外)、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全部考试科目缺考或成绩为0者不予录取。(4)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6】20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5)一志愿录取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

入学和复查等事宜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健康等方面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处理并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生源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3.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

报考须知1.报考条件: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本单招方案,在2015年4月10日10:00至2015年4月14日10:00,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进行填报,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

命题、考试与评卷原则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1.命题:聘请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命制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响应我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专业潜质的考生入校,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组织保证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定目标。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

招生专业与计划2015年共设定12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计划招生400人。各专业学制3年。为增加考生专业选择和录取的机会,将具有共性的专业分别归纳为工程技术类、经济贸易类、计算机类三个类别。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贸易类、计算机类四个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根据学生个人志愿、社会需求并参考学生成绩分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1。

咨询事宜学校招生信息网设有“单独招生”、“办公电话”、“在线答疑”等栏目,集中介绍学校及专业情况。有关招录政策、工作流程、参考分数等问题可咨询学生处0317-。有关专业定位、课程设置、毕业去向等问题可咨询相应系。水利工程系(水利工程、工程测量技术):0317-交通工程系(市政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0317-土木工程系(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0317-电气自动化系(自动化类、电

录取程序1.录取原则: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2)各专业总成绩均不得低于180分。3)总分相同时,以文化基础成绩优先。4)同一大类中不同专业的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2.备案与公示:学校根据录取程序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5月5日—9日将拟录取结果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备案后,学校通过单独考试招生网站公示录取结果,并接受考生录取查询。3.发放通知书:录取结束一周后学校

录取程序1.录取原则:1)总成绩不低于280分,由高到低录取。2)总分相同时,文化基础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基础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3)工程技术类和计算机类的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4)我校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2.备案与公示:学校根据录取程序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5月4日—11日将拟录取结果提交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备案后,学校通过单独考试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