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对口中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2日
附表: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对口中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系部专业名称招生数第一学年学费贸易与管理系01国际贸易实务10550002营销与策划30550003工商企业管理105500财会金融系04投资与理财10600005财务管理20600006会计(国际专门化)20600007会计与审计30600008会计电算化506000信息工程系09电子商务20550010计算机网络技术10550011计算机信息管理10550012动漫设计与制作106000旅游与外语系13旅游管理10550014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106000艺术与建筑系15房地产经营与估价20550016服装设计10600017广告设计与制作10600018建筑电子工程技术105500

第六章录取原则对报名成功的考生,我院不组织单独测试,参照考生在中职学校成绩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备案成功的考生将于5月下旬在校园网上公示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方式4月9日起凭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网上填报志愿密码函,并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报名时间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20日。报名网站广西招生考试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志愿填报:http://www./lstd/rk.htm

第四章对口招生待遇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学制3年,其开学时间、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第七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三章对口招生对象已参加广西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毕业生或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可以报名2015年广西经贸职业学院对口招生。

第八章其它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报名方式4月9日起凭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网上填报志愿密码函,并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

报名时间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20日。

第九章附则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http://www./sites/default/files/xinxi1/40

第九章附则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对口中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4月2日附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对口中职招生计